昨天(4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发布《2022年度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2022年,本市金融犯罪案件和涉案人数均小幅下降。与此同时,案件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如非法经营金融业务高发、犯罪手法不断“进阶”,非法集资募集手段既“全”又“专”,私募基金领域发案罪名更趋多元,证券犯罪形成体系化的逃避监管和侦查模式。
非法集资案件追赃挽损难度增加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418件631人、审查起诉案件1218件2064人,案件主要涉及三类19个罪名,包括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888件1336人,金融诈骗类犯罪141件291人,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189件43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数和人数分别下降12.69%和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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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罪名来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金融业务及集资诈骗连续三年位居案件数量前三位。部分罪名呈现逐年大幅下降趋势。如信用卡诈骗案自2020年起,连续两年降幅均达50%;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降幅达75%。另有部分罪名呈现明显上升趋势。洗钱案件继续呈上升趋势,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首次进入案件量前十。
白皮书指出,2022年,非法集资类案件延续了前两年的下降趋势,但降幅收窄并趋于平稳,案件数量仍占金融犯罪案件较大比重。犯罪分子通过搭建跨金融领域平台非法集资,募集资金手法呈现出既“全”又“专”的特点。
比如,在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被告人通过成立及备案登记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并出资购买4家公司,搭建跨私募、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领域的金融平台,造成公司实力强大的假象,以此为名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此外,还有很多非法集资团伙紧跟社会经济发展和金融创新热点问题进行包装宣传,既包括股权转让、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和矿产、贵金属、艺术品等实物转让,又包括虚拟币、挖矿机、新能源产品等,涵盖社会不同群体的关注事项。同时,针对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开展保健、养老等“精准宣传”。
金融犯罪黑灰产业链呈现新特征
除了案件办理情况,白皮书还剖析了当前金融领域存在的一些监管缝隙及法律供给不足等问题。
2022年,市检察院梳理了近5年来所办理的近200件涉信贷业务违法犯罪案件,发现其中有助贷机构或人员参与甚至起主要作用的案件占比超过三成。案件反映出,助贷业务本身行业准入门槛低、较易滋生黑灰产业,部分黑灰助贷机构已形成“专业化”“公司化”运作模式,善于利用各种手法“包装”低资质借款人,部分商户与助贷机构产生利益绑定;助贷业务监管上存在规范体系不完善、助贷机构游离于监管之外、监管责任不明确、监管实效难落实、缺乏有效责任追究机制等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风控及部门协同综合治理效能方面也都有待提升和完善。
再如,非法经营犯罪中频现非法信息技术提供者身影,甚至有公司根据不同非法经营犯罪集团的需求,提供“量身定制”非法技术软件的服务,软件兼具对接境外期货交易行情、分仓、下挂子账户等不同功能,使同类型犯罪迅速复制、蔓延。
市检察院认为,近年来,金融犯罪黑灰产业链不断发展,呈现出产业化、链条化的特征,为特定领域犯罪提供精准的定制化服务,进而快速复制犯罪模式,扩大犯罪受害群体,提升犯罪传播速度和范围,不仅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而且造成金融机构和投资人的巨大损失。
此外,不法分子借网络平台炒作、引流屡禁不绝,非法金融广告治理尚需推进。司法实践中,未取得金融业务资质的机构和平台发布金融广告的情况时有发生,成为发布非法金融广告的重灾区。不法金融广告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的特点,不仅散布在各类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还散布于微博、QQ、微信、贴吧、论坛等自媒体交流平台。其中反映出当前自媒体运营者在发布内容、粉丝导流过程中有时会疏于审查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在不经意间充当了犯罪的帮凶,或心存侥幸,逃避自己应尽的审查义务,以致触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