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相关资料图)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4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23日11:00—4月26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4月23日11:00—4月27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各招聘单位网站(具体见附件2)。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各招聘单位网站(具体见附件2),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初审。各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将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各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23年5月11日9:00-2023年5月13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高级职称人员应聘高级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不进行笔试,不缴纳考务费;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应聘其他岗位的,需参加笔试,并缴纳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单位网上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4月25日9:00-16:00到济南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济南市七里山路29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高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面试。对其他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