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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民政府对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区位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按照“一区三园”进行区位调整,调整后开发区面积5.33平方公里,由3个区块组成。其中:铝加工产业园0.16平方公里,东至安场镇东坝村胜丰组,南至安场镇东坝村英明组,西至安场镇东坝村英明组,北至安场镇东坝村胜丰组;特色轻工业产业园4.97平方公里,东至瑞濠街道建政社区茶耳组,南至瑞濠街道瑞濠社区老鹰岩组,西至瑞濠街道建政社区水井组,北至安场镇官井社区红卫组;新型建材工业园0.20平方公里,东至班竹镇丁木村丁门坳组,南至班竹镇丁木村丁门坳组,西至班竹镇丁木村后塘组,北至班竹镇丁木村芹菜塘组。具体界址坐标以省有关部门认定为准。
二、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强化高质量发展导向,加强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打造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开放型经济建设的先行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示范区。
三、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在开发建设中,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坚持以工业用地为主,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提升亩均土地效益,按规定程序履行建设项目和用地报批手续,切实做到“规划一片、开发一片、收效一片”。要积极开展压覆矿产资源区域评估,并与矿业权人协商处理压覆矿产资源相关事宜。
四、遵义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编制完善区内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按程序组织论证和报批,为国有土地出让和项目建设提供依据。
五、省商务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服务,大力推动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 张婷
二审 李劼
三审 田旻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