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中叶,英国传统政教结合模式是如何走向破裂的?_天天热闻

大国历史观   2023-03-27 23:56:42

引言

在1832年以前,教权与政权的结合模式是以客户主教形式进行的。


(相关资料图)

传统的客户主教式政教模式

政权与教权的代表人物往往出于各自利益而相互结盟。

在英国,首相候选人和国教牧师关系十分密切,有些候选人本身就是国教会的忠实信徒。

不同于一般的宗教政党联系,国教参与政权的方式是以议员为纽带,围绕着在议院投票的代理议员的分配而进行结盟。

这些国教牧师犹如客户一样,提出自身需求,服务于英国政权,这种特殊的政治参与模式被称为客户主教模式。

格伦维尔是国教会的忠实信徒,他得到了亨利巴瑟斯特、威廉克利弗、乔治普林、约翰伦道夫、爱德华维纳布尔斯弗农等五名圣公会的支持。

根据格伦维尔勋爵的信件,可以看出议员们与国教教士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格伦维尔与国教牧师的联系起源于大学时期,1776年至1780年在牛津大学基督教堂读本科期间,与巴瑟斯特兄弟伯尔·巴瑟斯特同一时期在新学院工作,伦道夫曾是格伦维尔在牛津大学的导师,克利弗则是格伦维尔的哥哥白金汉侯爵的导师。

自然而然,格伦维尔和这些主教们形成了一种特殊的交往模式,这些国教牧师和格伦维尔结盟是为了国教利益,格伦维尔在任职期间也将投桃报李,给予他们相应的好处。

一方面,格伦维尔勋爵与主教们的大部分联系都是围绕着在议院投票的代理议员的分配。

关于代理议员的协商是主教需求交换的一个重要机会。

例如弗农在皮特死后的第二天宣布支持格伦维尔,他会服从格伦维尔认为合适的任何命令。

保证卡莱尔主教的代理议员不能是其他任何人,而是支持格伦维尔的人。

当伦道夫表示按照弗农的意愿在议会采取行动,弗农立即安排伦道夫作为代理议员。

另一方面,客户主教模式也有例外。

1808年在格伦维尔在争取天主教解放时,作为客户的国教主教们向他提出了抗议。

对于国教牧师来说,格伦维尔的行为造成了国教利益的受损,他们因此而反对格伦维尔争取天主教解放的行为。

普雷曼·汤姆林在派遣代理议员时提出,他的代理议员不应该废除皮特先生的任何措施。

莫斯在1808年告诉格伦维尔,他并不打算赞成这一观点。

格伦维尔勋爵与他的客户主教之间的关系是19世纪初圣公会政治的典型代表。

格伦维尔的主教们是一群通过私人关系任命的牧师,这些牧师对格伦维尔有很高的责任感。

他们的议会行动主要是由格伦维尔的愿望决定的,因此高级教士几乎没有政治判断的独立性,他们愿意放弃独立,以便为自己或国教会成员获得好处,他们没有真正的政治主张。

在19世纪头十年的大部分时间里,主教们对首相候选人的依赖高度一致。

1783年至1806年,上议院任命主教主要归功于客户主教模式,其中有19位主教附属于首相候选人,即至少有一半的主教处于依赖他人的地位。

麦卡希尔指出,“这些人最显著的政治特征是他们对首相候选人的忠诚。”

这导致主教对议会议事程序缺少直接的贡献。只有遇到天主教解放、国教会遭遇政权危机时他们才反对格伦维尔。

总而言之,这种客户主教参与政权的模式仅仅出于国教利益考虑,没有独特的自我政治意识,实际上是一种政治攀附,只是一种政治效忠,缺少真正的政治主见。这种客户主教模式注定会走向历史衰亡。

传统政教模式的破裂

事实上,1832改革法案以后,客户主教模式走向消解。

一方面,在1832年以前,客户主教模式仍是主流。

一是1809年到1832年的改革法案期间,大多数主教与保守党建立了客户主教模式。

二是少数主教与辉格党建立客户主教模式。

三是克户主教模式受到国王的支持。

要知道,主教最终依赖的还是君主,因为教会和国家的最终立法权力属于君主。

国王仍然是重要的权力确认者,他们有宪法规定的义务来维护国教会的政治利益。

因此,英国国王对圣公会主教的任命对客户主教模式造成一定的影响。

反对天主教解放,坚持国教身份是乔治四世批准任命主教的主要要求,这为稳固克户主教模式提供了基础。

到了1832年,主教们参与政权的模式进入一个新的更加独立的阶段。

原因有两点,一是主教与首相候选人间的亲密关系被卡罗琳女王事件打破。

1820年,利物浦勋爵要求佩勒姆主教对卡罗琳女王审判,此事件代表了作为客户的主教们和利物浦勋爵之间的重大裂痕,作为客户的主教与首相候选人间的亲密关系被打破。

二是国教危机损害了客户主教模式。

一方面,1829年的解放天主教法案使国教主教与议会的关系发生了转变,客户主教模式也遭到了损害。

1829年,惠灵顿和皮尔务实地倡导废除1678年的宣誓法案,不再将天主教徒排除在议会之外。惠灵顿任命支持世俗化的主教菲尔波茨。

菲尔波茨因支持世俗化而在安立甘宗中不受欢迎。许多人从惠灵顿政府辞职以示抗议,他们怀疑辉格党政府将要对安立甘宗进行革命性的变革。

这标志着客户主教这种传统模式的根基已被动摇。

另一方面,1832年6月《改革法案》的通过,标志着英国将要给予不从国教者以参与政权的机会,这引发了主教们对客户主教模式的质疑。

国王曾告诉主教,他将效仿乔治三世的榜样,坚定而适度地支持教会。但后来国王却背弃初衷,支持天主教解放。

主教与国王在教会问题上的立场不同导致主教放弃了客户主教模式。

同时,随着主教们变得更加独立于首相候选人与代理议员,他们不再作为客户与首相候选人具有紧密联系。

再者,1832年后,在任命主教的标准中,个人能力的权重逐渐增加,客户主教模式则愈发式微。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新一代主教的代表人物威廉·豪利,他是汉普郡一名牧师的儿子,1813年从牛津大学神学教授提升为伦敦主教。

他希望主教能够独立于首相候选人,在任命主教时不再将“与首相候选人的关系”纳入考量范畴。

此外,在1831年,处在改革危机最严重时期的坎特伯雷大主教直言,自己“不喜欢政治”,渴望“各党派的人组成联盟”来制定温和的议会改革措施。

1815年,萨顿谈到,主教们更相信文书纪律的法规中的各种条款,而非简单的依靠首相候选人来满足客户主教的需求。

显而易见,主教客户这种传统模式只注重效忠关系只能相对依附存在。

随着时间的推移,主教客户关系显然不适合后改革时代议会政治的改变。

主教对政务的参与必然走向独立。

墨尔本认为,一个既定的教会对人民的教导和维护宗教教义的理性纯洁性是必要的,他首先关心的是提升有价值和能力的牧师,任命的必须是“一个将和我们一起去爱尔兰教会的人”,避免任命站在自由主义一边的标记人物。

结语

威廉四世允许墨尔本自由地任命圣公会人员,这明显是对客户主教模式的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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